附件1
萍乡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萍乡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萍乡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萍乡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与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对照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萍乡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维护各级供销社合法权益。
2.拟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3.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4.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6.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
7.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8.负责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9.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10.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和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11.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2.负责市供销社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管理,保障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机关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定编36人;财政负担在职编内人员29人,退休人员42人。下属2个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安源供销社、湘东供销社。
第二部分 萍乡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萍乡市供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1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支出预算总额为518.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支出404.4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9.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提高了财务控制水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2018年本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费13.49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萍乡市萍乡市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样式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