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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4〕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具体见附件1《2014年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2014年www.288-365.com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和附件3《2014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三、考核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三种方式:自查自评、日常监测、年终考评。

  (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编写提纲形成自查自评报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报告与2014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评分细则表于2015年1月1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联系电话:6881101,电子版报送邮箱:xxgk@pingxiang.gov.cn)。

  (二)日常监测

  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依照《2014年www.288-365.com平台网站日常监测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和《2014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进行考核,其中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按每月督查季度评分原则,内容保障按每月评分原则,年终两项考核取平均成绩按权重折算计算年度日常监测得分。

  (三)年终考评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2014年度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附件1),结合日常监测结果,在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报送考核材料和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年终考评。

  四、考核结果公布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考核对象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规章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通知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区域内乡、镇、街管委会和本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三)各县区、各部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将纳入2014年度考核内容中。

  (四)对于每季度信息公开考核分数及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分数落后的部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14年www.288-365.com年度考核指标

  2.2014年www.288-365.com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3.2014年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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