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萍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萍乡”门户网站(www.pingxiang.gov.cn)和www.288-365.com网站(info.pi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www.288-365.com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政府大院2号楼5楼,邮编:337000,电话:6881101,电子邮箱:xxgk@pingxiang.gov.cn)。
一、概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将于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情况,2008年初就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主体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吴伏生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海教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条例》规定并参照省政府定义,确定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76个,涵盖了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中,县(区)政府5个,市直单位71个。所有责任主体全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已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落实。据统计,全市专职或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达265人,其中专职人员82人,兼职人员183人。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
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我市在2008年初即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www.288-365.com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政府信息梳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省、市政府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于08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三)建章立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繁杂细致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运行。为此制定下发了《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萍府令[2008]46号),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www.288-365.com考核办法》(试行)、《www.288-365.com社会评议试行办法》、《萍乡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萍乡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等各方面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主体都依照市级制度建立了自身的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程序、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等各种规章制度。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网络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工作,市政府投入164.2万元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统一平台。平台所有政府信息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负责保障,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技术保障。目前,全市包括各县区及其乡镇在内共379个部门单位通过此平台在网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初步形成目录规范、层次分明、易于监控、便于管理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体系。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同时,我市还分别在市及各县区组织举办了六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及其乡镇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操作人员4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在下半年进行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使广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条例》实施的意义,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市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由近及远对全市2006、2007年及以前年度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并按照规范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379个单位,其中包括垂直管理和双重管理的部门在网上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九大类二十九小类信息共124711条。其中:共公布概况信息6660条,占总数的5.34%;法规文件33136条,占总数的26.57%;发展规划3330条,占总数的2.67%;工作动态54411条,占总数的43.63%;人事信息2457条,占总数的1.97%;财经信息1808条,占总数的1.45%;行政执法信息1334条,占总数的1.07%;公共服务信息及其它信息21575条,占总数17.30%。在通过网上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档案馆等其他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布萍乡政报6期,其中政府文件102件。2008年共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5场,发布重要信息268项,回答记者问题260个。确定市档案馆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投入8万余元添置了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一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设备、设施。目前该场所已收集29个市直部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件1374件,并现场接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35人次,查阅信息件数7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件,其中网上受理7件,当面受理10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方式进行了答复。主要涉及政策信息、用地批文、社会保险、教师资格规定等方面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当面查阅政府信息2707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严格按《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规定》规定,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因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也都全部处理回复,因此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梳理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全面、及时公开,造成工作进度不平衡,信息公开范围不全面。在所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动态类信息占了总数的70%以上,其它类别信息特别是服务性、办事类信息公开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较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多。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从网上公开,但从去年工作来看,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较少,适合群众,方便百姓获取信息的公开渠道不多。
2009年,我市将按照省里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较大突破。
一是在提高认识上有新突破。各部门要以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为契机,切实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作为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在丰富内容上有新突破。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对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在渠道拓宽上有新突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各级机关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认真抓,广大群众积极用的良好局面。
四是在完善公开体系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江西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萍乡市政府办公室 填报时间:2009年3月16日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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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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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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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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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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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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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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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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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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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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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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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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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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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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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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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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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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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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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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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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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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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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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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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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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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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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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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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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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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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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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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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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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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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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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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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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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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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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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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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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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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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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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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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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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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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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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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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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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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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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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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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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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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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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