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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栗县杨岐乡杉窝煤矿等3处煤矿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第七批)
责任部门: 市煤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5-09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540-0203-2018-037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煤字〔2018〕22号

上栗县煤监局、莲花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和《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赣安监管煤字〔201799号)有关规定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县区初核、市局现场考核、网上公示、煤矿井口公示,确认上栗县杨岐乡杉窝煤矿、上栗县金山镇高山联营煤矿、莲花县西云山煤矿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3年。 

    

    

                 萍乡市煤炭管理局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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