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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6-20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10-0203-2018-057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林字〔2018〕88号

   

各县(区)林业(分)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7号)、《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办发〔2017〕71)要求,为确保我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7日   

   

  

                     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7、《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办发〔2017〕71要求,我市将用两年时间完成“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二类调查”,为确保我市二类调查工作按时优质完成,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与要求 

  根据省厅统一布置,2018年我市上栗县将进行省级试点,2019年其他县(区)、管委会将全面推进,形成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和完善二类调查间隔期内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是每10年开展1次二类调查,并以二类调查为基准,在调查间隔期内开展林地年度变更和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实现森林资源常态化变更管理和县域年度出数目标。其调查成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也为客观评价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成效、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二类调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林业厅统一要求,市林业局成立“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李小勇  市林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廖铅生  市林业局副局长 

    长:刘文桂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王伯民  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员:唐秀云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曾庆国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科科长 

           市林业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姚国荣  市林业工作总站站长 

        黎晓宇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科,具体负责我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曾庆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黎晓宇同志任常务副主任,黄达任副主任,办公室联络人彭芳检、黄宇。 

  领导小组下设萍乡市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 

  督导检查组组长:廖铅生 

  副组长:刘文桂、王伯民 

  成员:曾庆国、黎晓宇、黄达、徐京萍、彭芳检、黄宇、李克姆娜、余发和 

  根据省厅《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应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二类调查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三、调查队伍组建 

  各县(区)、管委会应当首先立足当地,多方整合力量,积极挖掘潜力,从县(区)、管委会林业调查设计队、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及乡镇林办等单位,挑选具有调查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伍,每个工组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此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按时按质圆满完成。2018年试点期间,各非试点县(区)、管委会林业局至少安排2名以上技术人员到试点县进行跟班调查和实践学习培训,尽早全面掌握调查新技术和新方法,为2019年全市全面推进二类调查工作打好基础。 

  对调查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的县(区)、管委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按照赣府厅字〔2017〕127号文件精神,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参与二类调查工作。聘请第三方服务必须符合省工作方案对第三方的条件要求。 

  县(区)、管委会必须组建二类调查质量督导检查组,严把调查质量关,同时配合省、市督导检查组进行二类调查的内外业技术指导、督导、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确保二类调查工作质量和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20185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试点县召开二类调查工作启动会,制定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调查队伍,落实调查经费,举办技术培训班,购置调查设备、地形图和外业调查数据采集仪等。 

2、试点阶段

  2018年6月中旬至2018年12月底,试点单位完成样地调查、小班调查等外业调查工作,内业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上报,省、市质量检查验收工作,二类调查成果和林地变更成果材料审定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非试点单位完成2018年林地年度变更暨数据更新调查工作。 

3、全面铺开阶段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底,在试点县市工作总结基础上完善操作细则和野外数据采集软件,召开调查工作推进会,各县(区)、管委会全面完成样地调查、小班调查等外业调查工作,内业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上报。省、市、县完成三级质量检查验收,以及成果材料审定等工作。同时,2018年的试点县市完成2019年的林地年度变更暨数据更新调查工作。 

  五、落实调查经费 

  二类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试点县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二类调查工作经费和常态化林地年度变更暨数据更新调查经费纳入县市级财政预算,保障二类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未纳入2018年工作试点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工作经费预算,争取纳入2019年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江西省历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物价指标,结合周边省调查标准,各地可按照样地调查1500~2000元/个,小班调查1.0~2.0元/亩的标准,向当地财政申请调查工作专项经费,同时,各地在组织开展二类调查工作时,可参照《关于调整林业调查规划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0号)以及财政部门有关差旅费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调查人员的野外工作津贴、差旅费、交通费等。市级为了本次二类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从市局工作经费中拨出20万元作为市本级二类调查工作经费。 

  六、强化安全保障 

  野外调查正逢高温酷暑季节,工作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危险性大,各地要在切实做好野外调查后勤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要保障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统一为野外调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全野外调查人员的劳保物品;同时严格做好调查工作中所有调查数据、地形图等图片资料以及调查成果等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丢失或泄密事件。本次调查结果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发布,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 

  七、加大宣传报道 

  各级要积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开展二类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调查 

  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林业工作的认识,形成关心支持林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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