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萍乡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全面启动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含科级以下)、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专项自查清理。
萍乡市局按照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要求,逐人核实,三举措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强调此次开展清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就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和工作步骤等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领导干部提高自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做好清理自查工作;认真自查,摸清底数,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局直单位、机关科室认真《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情况表》,并形成自查清理情况报告,保证内容完全真实有效;在全系统内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明确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自警、自醒。
通过以上举措,萍乡市局将实现此次专项自查清理“三个全覆盖”:即清理单位的全覆盖。不仅包括市局机关,还包括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清理对象的全覆盖。不仅包括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不仅包括在职干部,还包括退(离)休干部;不仅包括党员干部,还包括非党干部;清理兼任职务的全覆盖。包括各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名誉会长、名誉顾问、顾问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