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时间不断压缩,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改善空间。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依托本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二)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
(三)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各地应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五)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统一标准体系,依法开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负责构建全国统一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度、便利度为出发点,科学设定企业开办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分城市,针对企业开办等情况进行试评价,并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要按照统一标准的评价体系积极依法开展工作,找问题、促整改,不断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效能。要及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要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或设置专门咨询区域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问责机制。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市场、诚信市场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并就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通过全面实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企业年检改年报、“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试点等改革,为人民群众经商办企业,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松了绑、解了绊,全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截至2018年3月16日,我国市场主体突破1亿户,日均新增市场主体4.44万户,其中:日均新增企业1.38万户,较改革前日均6900户增长了一倍,每千人企业数达到了22.23户,较改革前11.36户/千人增长了10.87户,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与全球190个经济体相比,我国营商环境排名7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2017年排在第93位,较2013年开办企业便利度上升了65位。这说明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习近平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5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即将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印发。
会议明确要求,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李克强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有利于缩小企业开办时间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这不仅是市场主体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也是‘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事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局。”“有关部门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该减必须减。”
2019年上半年全国实现企业开办时间8.5天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以内, 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8.5天目标。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
实现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定企业开办时间目标的六项措施
企业开办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时间长,要实现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目标,达到2018年36个城市和2019年全国实现8.5天,就要针对当前企业开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创新方式。主要有六项措施:
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程网上办理。要求将申请人先后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
二是优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今年将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精简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天内。
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要求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要求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内。
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要求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行网上办理。
六是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这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仅仅解决了一般性的经营主体问题,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行政审批的,下一步将通过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指导各地做好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带来极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开办是世界银行评价一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虽然我国企业开办便利度有很大提高,但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将带来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将持续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十分关键。营商环境好,微观市场主体才有活力,经济才有创新力和竞争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要紧密围绕企业开办环节,如办理时间,努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必将持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极大地促进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是将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极大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开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刻制公章、购买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多,时间长。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可以使企业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人民群众经商办企业将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和民生的改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是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企业开办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等办事机构进行流程再造,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过去需要到多个部门多次提交材料的办事流程,改造成在一个平台,一次提交数据、业务协同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的并行办理流程,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新的服务模式,有力地促进政府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天的基本考虑
去年,世界银行将我国企业开办所需环节评定为7个,时间为22.9天,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耗时约1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耗时约7天、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耗时约1-2天、制作企业公章耗时约1-2天、申请购买发票耗时约10天、登记招聘文件耗时约1天、社保登记耗时约1天,总计企业开办平均时间为22.9天。
通过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已将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取消,纳入到“多证合一”框架内。登记招聘文件和社保登记不是企业开办的必经环节。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意见》,着力在减少环节上下功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重点围绕企业登记、印章制作和申领发票3个必备环节开展压缩时间工作。
企业开办时间就是这3个环节所需时间之和,分别是企业登记(名称预核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5个工作日内)、印章制作(1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不超过2个工作日)。
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三条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讲放管并重,这样才能保证可持续、可长远。李克强总理讲“放”“管”两个轮子都要做圆。这些年来坚持放管并重,一方面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放”的步伐,让遵纪守法的、规规矩矩的绝大多数企业便捷营商。另一方面坚持严管。这些年来在“管”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有三条:
第一条是企业自律。政府搭建一个公开阳光的平台,让所有企业能够做到依法、诚信、自律。这就是我国现在已经建成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这张网就是一张公开透明的企业信用榜,企业的表现、历史数据、信用纪录一目了然,可以有效督促企业依法、诚信、自律、自觉。
第二条是政府监管。这次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把所有的行政、市场监管相对集中在一个部门,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的监管。
第三条是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力量是无限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张网就是为了加大社会对企业的监督。目前全国3000多万户企业,它们的登记注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都通过这张网记入企业名下并对社会公示,这样就会起到促进企业自律的效果。同时,通过信息共享,银行、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社会公众也根据“一张网”上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决定是否和这家企业进行交易。
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管齐下”加强监管,是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意见》落实的重要措施。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创新模式
要解决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问题,就要创新工作模式。“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的实质就是再造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具体来说,就是将申请人先后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再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模式。地方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事模式,改变部门分头各自办理业务的现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体验度。
要依托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即可同时启动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结后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涉及企业开办的行政服务场所,设立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机关集中办事的企业开办大厅或专区,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意见》将有益于国外和港澳台投资企业
这几年来,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发展速度很快。外资发展速度也是可以的,港澳台在大陆登记的企业也是增长的。推出企业开办时间8.5天的措施,不仅对中国大陆的企业,对港澳台来大陆投资的企业,也包括境外和国外来中国投资的企业,都适应这个政策。现在内资外资在法律政策上是平等的。
《意见》的相关措施推出以后,对国外在中国投资的企业,对港澳台在大陆投资的企业,肯定都是同样有益的,相信申办企业的数量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