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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广播电视台关于评选2018年度“学习标兵”的通知
责任部门: 萍乡市广播电视台 生成日期: 2018-06-1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90-0403-2018-0190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广字〔2018〕39号

台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萍乡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印发〈2018年“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广字〔20182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台“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开展,使学习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我台拟对在学习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标准 

  评选名额:具体名额由台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台不超过 5名。 

评选标准:1.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强,有良好的学习习惯;2.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习,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综合能力;3.能够学以致用,学习成效明显;4.在全台学习方面有明显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对象。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121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候选人报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统筹提出各自分管线的推荐人选。 

  2.收集汇总。推荐人选填写“学习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并将推荐表及相应材料于1230日前交台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 

  3.确定人选。由台务会讨论确定“学习标兵”人选。 

  三、表彰 

  学习标兵”由台统一表彰奖励,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附件:萍乡市广播电视台“学习标兵”推荐表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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