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各设区市不再另行制定核准目录。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萍乡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即行废止。
2017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