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五批到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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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萍乡市档案局 |
生成日期: 2018-04-12 |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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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J00510-0401-2018-0658 |
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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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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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萍乡市档案馆对萍乡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部分企事业单位等76个单位1987年形成的2094卷档案进行了鉴定,经市档案局(馆)审核和批准,现将其中1832卷档案向社会开放。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开放馆藏档案的,提供介绍信或者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直接到档案馆或通过信函、电话等途径查阅利用。(梁祝萍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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