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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6-2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20-0403-2018-0100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为建立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萍乡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市内外有意愿从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咨询服务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包括预算绩效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评价组织)可申请入库:

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具备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有结构合理的专家支持系统;

具有健全的内部评价和质量控制制度;

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牵头组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专家团队,也可按规定申报。

具有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且取得评价成功业绩的机构可适当放宽入库条件。

二、主要工作

受萍乡市财政局和市直部门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和咨询工作。

受市财政局委托开展预算目标审核、绩效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

受市财政局委托对市级部门及县区绩效管理进行考核;

受市直部门委托开展绩效管理咨询工作,包括:编制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等;

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程序

申报

申请入库的第三方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萍乡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入库申请表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机构简介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3.高、中级人员简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从事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咨询理论研究或绩效评价工作的实例材料复印件。

申请机构应将以上材料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光盘),于7月31日前报送至萍乡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

萍乡市财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第三方机构入库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步确定的入库名单在萍乡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入库

公示结束后萍乡市财政局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三方机构信息录入萍乡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

联系人:曾明

  话:0799-6793671

 址:萍乡市滨河东路398号 萍乡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编:337000

 

请点击附件下载相关表格。

附件: 萍乡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入库申请表.doc
第三方机构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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