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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安委办防溺水倡议书
责任部门: 萍乡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8-06-13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60-0202-2018-005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乡市安委办防溺水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监护人: 

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每年因青少年儿童游泳或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溺水死亡,已是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缓。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把孩子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不管您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

2.下水摸鱼;

3.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4.擅自下河玩水;

5.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6.不懂营救方法下水施救。 

鉴此,请家长们或监护人一定要做到“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朋友们,孩子才是我们的命根子。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幼儿生命安全,让幼小的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将来成为家庭的支柱、国家的栋梁!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随时留意一下,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您我做起、从参与做起、从身边做起。

敬请您转发,您小小的一个义举会挽救很多年幼的生命!

 

 

             萍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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