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上栗县燃气安全生产和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我市2018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的《萍乡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响应并联合福田镇人民政府、市建设局燃气执法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电视台、福田派出所、福田镇“两违”办、城建办、城管中队、安全办,共计32人,于2018年6月25日,对福田镇境内非法储存、销售及倒装液化石油气窝点进行严厉的打击,共收缴已充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9只,未充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只,逾期应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一只,电子磅一台,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管两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