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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会召开第三次全体大会 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责任部门: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5-14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20000-0401-2018-211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1月18日上午,莲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体中心剧院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乡、刘绍华、张运来、何超、林俊江、漆国辉、彭文华、贺秋瑞、王海瑞、颜建树、金春兰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县政协主席刘海林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由刘乡主持。

  大会应到代表173名,实到152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漆国辉为莲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产生了2名莲花县出席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了3名莲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还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宣誓仪式,刘乡监誓。新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漆国辉领誓,与新当选的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一起向宪法宣誓。

  大会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莲花县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邬思、刘怡然、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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