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源区、湘东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8]7号)文件,现将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为可整合资金,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每个省级村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中,1.25万元由村点所在行政村统筹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治理设施设备的配置。同时,按照新增债券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各区应将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
各区财政局要会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
附件: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 |
合计 |
2017年已提前下达数 |
本次下达数 |
武功山风景区 |
195 |
58 |
137 |
安源区 |
900 |
266 |
634 |
湘东区 |
3270 |
967 |
2303 |
小 计 |
4365 |
1291 |
3074 |